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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行为

近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黑办)在京召开了一场重要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大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意见》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国家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其原有经营范围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频繁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且此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情节达到一定程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予以定罪处罚。此举标志着我国对非法放贷行为的法律规制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国家维护金融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非法放贷现象日益猖獗,一些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或其他渠道擅自从事放贷业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常常伴随着高利贷、暴力催收、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

 

此次《意见》的出台,为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统一执法标准,加大对非法放贷行为的打击力度。《意见》详细界定了非法放贷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证据认定等关键问题,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也向全社会发出了强烈信号:非法放贷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打击非法放贷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执法部门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非法放贷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其蔓延趋势。同时,也呼吁广大公众提高法律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避免陷入非法放贷的陷阱,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典型案件曝光

 

上海首例非法放贷入刑案

上海首例非法放贷入刑案宣判,两男子以非法经营罪获刑2年。该案中,高某、何某向200余名客户累计出借资金500万余元,每笔借款收取300%1300%不等的高额年息。最终,两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退赔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此案系《意见》实施以来上海首例非法放贷入刑案,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

 

利用非法App实施放贷的非法经营案

济宁警方破获一起通过非法App实施放贷的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在境外开发运营20余款非法网贷APP,并以收取砍头息的方式,导致贷款的年利率高达1500%-2000%。该团伙共非法获利4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目前,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非法经营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上海捣毁六个高利放贷犯罪团伙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牵头普陀、浦东等5个公安分局,成功侦破利用非法App引流实施高利放贷系列案。该案中,以杨某等人为首的6个团伙私自开发、运营10个非法网贷App,通过短信群发、线上广告投放等方式引流,向8000余名不特定借款人签订57天的线上短期小额借款合同,并收取高额砍头息。在部分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的情况下,该团伙还通过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催收。最终,警方成功捣毁这6个高利放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取缔非法网贷App十余个,涉案金额达2.4亿余元。

 

 

通过曝光这些典型案件,再次提醒广大公众:非法放贷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极具危害性。在选择借贷服务时,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远离非法放贷陷阱,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发布及多起典型案件的曝光,彰显了国家对非法放贷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强,相信能够有效遏制非法放贷等违法乱象,为构建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